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
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
2018年第40期
根据车主提交的申请,以下机动车实车已经不存在,车管所拟按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车辆存在,但未向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或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情形的,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车管所举报。
公示期自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9日,共10天
受理部门: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稽查科
举报电话:0316-2110122,5768825,5299126(传真)
通讯地址:廊坊市开发区金源道90号(邮编:065000)
序号 |
号牌种类 |
号牌号码 |
所有人 |
品牌型号 |
车辆识别代号 |
1 |
大型汽车 |
冀R32731 |
张雪峰 |
安利牌BQZ5093JQZ8F |
LGAW9E1H974006963 |
2 |
小型汽车 |
冀RRB828 |
赵海兵 |
时代牌BJ1032V3JA3-A |
LVAV3JA399E331405 |
3 |
小型汽车 |
冀RGF203 |
董树臣 |
五菱牌LZW6320BI3 |
LZWPBCG0222050337 |
4 |
小型汽车 |
冀RH8716 |
罗贺林 |
昌河CH6321 |
LKDB152291D063126 |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