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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2018年第54期

编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9  点击次数:

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

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

2018年第54期

根据车主提交的申请,以下机动车实车已经不存在,车管所拟按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车辆存在,但未向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或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情形的,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车管所举报。

公示期自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9日,共10天

受理部门: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稽查科

举报电话:0316-2110122,5768825,5299126(传真)

通讯地址:廊坊市开发区金源道90号(邮编:065000)

 

序号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所有人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1

小型汽车

冀R8V257

刘红山

起亚YQZ7131

LJDBAA33840076183

2

小型汽车

冀RJH210

米飞

松花江HFJ6371E3

LKHCH1AG67AK09366

3

小型汽车

冀RYM912

刘志华

解放牌CA6361A1

LFBJCBB134JB72559

4

小型汽车

冀RM1048

刘方斌

长安SC6331A

1A052304

5

小型汽车

冀RC0128

陈宝林

解放CA1070PK2L1

10068154

6

大型汽车

冀RH4218

米飞

东风EQ1061G2D4

LGAG6G1KX31000461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