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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2018年第22期

编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31  点击次数:

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

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

2018年第22期

根据车主提交的申请,以下机动车实车已经不存在,车管所拟按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车辆存在,但未向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或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情形的,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车管所举报。

公示期自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11日,共10天

受理部门: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稽查科

举报电话:0316-2110122,5768825,5299126(传真)

通讯地址:廊坊市开发区金源道90号(邮编:065000)

 

序号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所有人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1

小型汽车

冀RST822

张锏文

长安SC6331B

013308

2

小型汽车

冀RG5600

林军

夏利TJ7100

95053936

3

小型汽车

冀RAQ079

廊坊市奥圣运输有限公司

宝来牌BORA 1.9TDI

LFV3A31J353013956

4

小型汽车

冀RG4937

王志刚

天津TJ1010

93032523

5

小型汽车

冀R40132

李同领

华利TJ6320

97034749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