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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告

编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8  点击次数:

   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告

 

根据公安部第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每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按照上述规定,以下人员的驾驶证已被注销,现予以公告作废。

      

序号

姓名

准驾车型

档案编号

证芯编号

注销日期

1

李卫远

C1

131000864230

1310006850901

2018年6月22日

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