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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作废公告 2018年第41期

编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12  点击次数:

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作废公告

 

2018年第41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之规定,以下机动车申请注销登记,未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现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具体信息如下: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品牌型号

登记证书编号

车辆识别代号

小型汽车

冀RHP576

解放CA1012

130013493332

LFWA1F1237JA05371

小型汽车

冀RM4801

五菱牌LZW6320BI3

130000641134

LZWPBCG0722054819

小型汽车

冀RNU811

五菱牌LZW6360Bi1

130007974636

LZWNBCG1551093287

小型汽车

冀RG1860

北京BJ1041QC4D

130001221205

9710285

小型汽车

冀RRY673

夏利TJ7100UA

130002811251

98124435

小型汽车

冀RG3805

华利TJ1010

93052694

大型汽车

冀RD0808

解放CA1110PK2L5H

130001227735

20568

小型汽车

冀RAY625

丰田牌TV7300

130003788916

LFMBD84B970074077

小型汽车

冀RG2930

长安SC6320

130003122884

9714083

小型汽车

冀RM6473

松花江乘用车HFJ6371C

130007055816

LKHCH1AF53AK16844

2018年3月12日